(4/4)
,听着都觉恶心倒胃,如今捧着这么一双玉足却蓦然想起安国公来,心里倒有些明白起来,这么一双漂亮的脚虽然不至于迷恋成怪癖,可却着实会让人生出亲吻把玩,爱不释手之感。
秦严一时便又想起了自己的脚来,他的脚长的大不说,早年跟着狼群是不会去穿鞋袜的,虽然后来一直谈的上养尊处优,可一双脚却早便长坏了。脚底板满是厚厚的老茧,脚的形状也有些扭曲,骨节异常粗大,脚面上汗毛比寻常人浓密,且布满了伤痕,脚趾弓起上头的指甲也比正常人生的厚实而弯曲,便他一向不注意这些东西,也知道自己的脚长的难看的很。
对比自己的脚,再瞧眼前璎珞的,难免便觉得有些局促,竟是有种无处落手,生怕伤着,不敢亵渎之感,目光也愈发的痴痴然不对劲起来。
双手突然被璎珞重重踹了一下,秦严才骤然回过神来,不敢再看,他怕自己也染上什么不耻的怪癖来,又觉得大丈夫迷恋女人的脚实在不成样子,忙忙错开了目光,神情尽量冷淡的瞧向璎珞,只脸上却禁不住有些发红起来,道:“女人的脚受不得冷,莫乱动,我给你捂捂。”
秦严说着却是拉开些衣襟将璎珞一双玉足直接揣进了怀中,脚掌贴上他火热的胸膛,璎珞顿时身子一僵,脸上也烧起了一片红云。
无端的,她觉得这个动作比亲吻来的更加亲密,更加让人难为情。虽然这会子身上也温暖了起来,脚也暖了起来,可她却浑身都不自在了。
------题外话------
嘤嘤,改了书名,貌似没人觉得好呢,难道我白折腾了?
本章已完成!